离婚后不支付抚养费可以吗
一、离婚后不支付抚养费可以吗
离婚后能否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用
根据法律规定,离异之后仍需支付抚养费用。顾名思义,抚育儿女乃是每位家长应尽之

责,若一方并未亲身抚养其子或女,则必须承担子女相应的抚养费用;而若家长未能有效履行此义务,那么他们的未成年人子女或者无法自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具有向父母伸手索要抚养费的法定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离婚后不探视子女可以吗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视子女的权利。除非双方通过协议约定或法院判决禁止探视,否则一般不能拒绝探视。探视权是法律赋予父母的权利,旨在保障子女能与父母双方保持情感联系和正常的亲子关系。若一方拒绝探视,可能会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产生不利影响,另一方有权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和子女的权益。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探视方存在对子女不利的行为等,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限制或中止探视权。总之,原则上不能随意拒绝探视子女,应尽量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三、离婚后变更抚养费支付方式可行吗
离婚后变更抚养费支付方式是可行的。若双方协商一致,可就新的支付方式达成书面协议,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若协商不成,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抚养费支付方式。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如一方的收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支付方式难以继续履行,法院可能会判决变更为更合适的支付方式,如从按月支付改为按季度或年度支付等。但变更需有合理依据,且应以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前提。
离婚后不支付抚养费是不合法的。抚养子女是父母双方应尽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即使离婚,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也应承担财务责任。子女无论是否成年,均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父母应履行抚养义务,确保子女健康成长。